1月10日上午,我处召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座谈会,并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以下简称《省科技改革30条》)文件精神向相关部门传达。党委副书记兰亚明、副校长李江、纪委书记潘林珍、总会计师黄步龙出席会议,财务处、资产处、学科办、人事处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江副校长主持。
科研处副处长高力翔向与会人员重点解读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根据《省科技改革30条》进行的修订内容,新的办法在直接经费支出条目、间接经费比例、经费预算调整、经费审批流程等方面都给予了科研人员一定的灵活度。
科研处副处长戴剑松就《省科技改革30条》的具体内容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希望有关部门根据政策内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文件精神落实落地,也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与会人员依据《省科技改革30条》内容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文字表述、实施可行性、具体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黄步龙总会计师从专业的角度对管理办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提出要深入领会《省科技改革30条》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进行修订我校的管理办法,使管理办法具备实际的可操作性,加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潘林珍书记提出三点意见: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积极修订我校政策;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政策落细落实,使政策具备可操作性;三、准确理解“放、管、服”精神,既要给科研人员松绑,又要规范管理,既要激励,也要保障经费使用安全。
最后,李江副校长对与会人员表示感谢,对会上所提的意见表示了肯定。同时对科研处提出要求,依据会上意见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深入理解文件精神,完善科研工作流程,增强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并将修改后的办法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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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领导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