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我院与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国祥和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宁平代表双方在“校检合作”共建协议上签字并讲话。院纪委书记李江主持签字仪式。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汤岩,副院长史国生,副院长蒋宏伟,副院长金松,副院长肖爱华,总会计师黄步龙,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凃彪,玄武区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局长王新格出席了签字仪式。
在签字仪式上,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国祥代表我院对陆宁平检察长一行和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陈国祥介绍了我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指出在新形势下要保持头脑清醒,强调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陈国祥表示,推进“校检合作”、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内在要求,是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保证,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与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可以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专业优势,使我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有针对性并取得实际成效。他希望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我院的指导,帮助我院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他要求全院干部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宁平表示“校检合作”是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回顾了2015年高校反腐情况,就校检共建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形成共识,完善校检共建工作机制。要根据上级要求,完善校检合作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把预防职务犯罪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校检共建工作的整体性能。二是多措并举,提升校检共建工作效果。要按照健全惩防体系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职能作用和高校学术科研优势,加强相关理论和实务的分析研究,及时拿出有效举措,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加强联系,推动校检共建工作进程。校检双方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密切联系和沟通,增强工作的协调性和针对性,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逐步实现校检共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签字仪式之后,陆宁平检察长为大家作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陆宁平检察长参加工作30多年来始终奋斗在检察工作第一线,历任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反贪局侦查处长、反贪局副局长、公诉处处长、检委会委员、反渎局副局长(主持工作)、玄武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他结合自身丰富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司法实践,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报告。
全院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签字仪式并聆听了讲座。
签字仪式现场
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国祥和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宁平代表双方在“校检合作”共建协议上签字并握手致意
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国祥讲话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宁平讲话
院纪委书记李江讲话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宁平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聆听讲座的我院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