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3]3号)要求,结合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出如下部署。
一、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引导干部师生积极参与“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切实组织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成长》歌曲传唱活动,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12月底前,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相关页面首页推送展示。
三、要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4日(星期一)9:00-10:00在北京设主会场,举行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分会场,通过普法网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附属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活动结束后,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认真总结2023年开展宪法法治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包括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等材料(含图片、视频等),于12月8日(星期五)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753685933@qq.com。联系人:胡昌盛,联系电话:025-84755145。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