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05-05浏览次数:544

资产管理处是学院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处下设土地房产管理科、设备资产管理科(院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

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订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完善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验收、登记、统计等日常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3、办理资产的配置、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4、审核全院一般设备购置计划,做好教学、训练和科研专用设备购置方案的论证工作。

5、负责学院土地、房屋和建筑物的产权管理。

6、组织与管理学院基建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7、制订并实施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

8、负责职工住房补贴的汇总、审核、上报和发放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设科室

1、土地房产管理科

(1)制订学院的土地房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院土地房屋的档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数据资料。

(3)负责全院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和年检等相关事宜。

(4)掌握房屋资源的使用情况,制订教室、训练场馆、实验室、办公、生活设施等各类用房的调配方案。

(5)负责房屋维修方案论证、基建核算、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6)建立职工住房档案, 做好职工住房补贴的汇总、审核、上报和发放等工作,做好职工交通补贴标准的审核工作。

(7)制订单身职工公寓的管理办法,做好调配房源和监督房租缴纳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设备资产管理科(院招标办公室)

(1)研究制订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完善院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验收、登记、统计等日常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确保资产帐、卡、物相符。

(4)建立资产使用效益评估体系,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办理资产的配置、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5)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院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并做好教学、训练和科研专用设备购置方案的论证工作。

(6)负责全院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7)负责与省体育局、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